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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人有功練-5/8母親節特別企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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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總則

第一條 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,特制定本法。

動物之保護,依本法之規定。但其他法律有特別之規定者,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。

第二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: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;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;在縣 (市) 為縣 (市) 政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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